一、活动介绍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自身前途、家庭幸福,还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国家的繁荣昌盛。因此,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入校园,传播法律知识,加强法律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培养自觉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中学生,山东大学法律咨询服务社与山东市第一一三中学联合举办的“模拟法庭进校园”线上活动于5月17日下午圆满落幕。
二、案情概述
2021年6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刘美放学后因目睹爱慕的男生请求护送受害人夏雨荨回家却遭拒绝的过程,心生妒忌。当天19时许,在同学王雪的陪同下,刘美尾随夏雨荨至附近一巷子,并将夏雨荨围困在巷子中,对其施暴。
在施暴过程中,刘美对夏雨荨拳打脚踢,随后用麻绳将夏雨荨绑住,最后用甩棍进行殴打,致使夏雨荨受伤入院。案发后,被告人刘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山东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12月15日向山东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点评环节
在认真观看并记录模拟法庭庭审过程后,法咨社社长李惠仪对参与模拟法庭活动的第一一三中学的同学们给予了专业的建议,以及充分的鼓励和肯定。
四、精彩瞬间
辩护词节选,第一一三中学肖同学的辩护词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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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的当事人存在法律认识错误的情节。从此前的法庭调查中我们不难得知,被告在击打被害人的过程中,始终没有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
二、被告是因冲动而做出的行动,在事前并没有任何计划或对被害人图谋不轨,其社会危害性不高,且认错改错态度良好,再犯可能性较小。
三、高中生的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但身体发育已接近成熟,因此家庭及校方的引导至关重要。然而我们遗憾地发现,家庭及校方似乎并未尽到监护义务,对我的当事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关注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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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心得感想
唐老师:第一一三中学活动负责人
“经过本次的模拟法庭活动,本班同学很好的认识到了法律在实际上的运用,法庭的庄严以及法官的公正,我们还看到了控辩双方的据理力争。很明显,法律不仅仅保护受害者,对于被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有足够的保护,很生动地说明了我国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本班的同学们都在这场模拟法庭活动中受益匪浅。”
肖同学:第一一三中学学生 饰演:辩护人
“辩护人从来都不是什么犯罪者的‘帮凶’,而是与检察官一样,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人。”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希望将来还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参与到这种活动中来,进而自觉成为法律的遵守者捍卫者。”
李同学:第一一三中学学生 饰演:证人王雪
“场上回荡的只有资料页翻动的沙沙声及话筒中传出的铿锵之声,大家都被这庄严的气氛所感染,全身心投入法庭之中。”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我参与到法庭之中,才真正感受到司法的郑重。法律无言,正义有声。场上所有人在这一刻都以法为枪展开激烈的搏击,为心中的正义而战!”
刘文裕:法咨社活动负责人
本次活动选取了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侵权的校园暴力案例,由同学们担任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证人等角色,真实呈现法庭庭审实况,让同学们体验式参与法治教育活动,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引发共鸣,了解司法审判程序,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
很高兴同学们都能有所收获,今后,法咨社将继续贯彻“普法助人,求实奉献”的宗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拓宽活动参与面,为法治宣传教育贡献力量。
六、活动结语
模拟法庭详细地展现了法庭程序、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公诉意见、辩护意见、判决内容等等,让同学们置身其中,近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庄严。通过以案释法、以法叙事,加深同学们对法律和法庭的认识,培养独立思考、辩证思考的习惯,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山东大学法律咨询服务社 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