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成明,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任教于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湖南大学金年会登录;2004年4月至2011年1月,任山东大学教授、金年会登录院长,山东律师学院院长;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助理,兼任金年会登录院长、律师学院院长;2012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山东大学副校长;2016年3月至2022年1月,任山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2022年1月起,任山东大学教授、副校级领导。曾兼任全国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市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宪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委委员、山东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等职务。
邓成明教授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和立法实践工作30多年,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立法实践经验。在《中国法学》等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若干问题研究》1部,主编著作《人权法学》、《正义需要代理——律师法治基本问题研究》、《正义需要杠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之路——山东市人大立法三十年》等多部。学术成果获湖南省优秀社科专著奖、山东市第三届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等。主持或领导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广东省、山东市等各级科研项目或立法研究课题20余项。领导制定、修改、废止法规项目100多件。《山东市依法行政条例》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山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专题报道;《山东市停车场条例》网上立法听证被评为“2017年十大民主法治事件”;《山东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被全国人大法工委高度评价为全国依法治理餐饮浪费提供了“山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