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我院与山东市法律援助处在山东大学行政东楼前座201金年会登录会议室成功举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山东市法律援助处蒋泓主任、赵均匀科长、曾玲副科长、案件专管员车澜平同志以及我院张泽涛院长、李明副院长、邱雪梅副院长、何丽萍副教授、段陆平老师、李娜老师出席了签约仪式。
图一 蒋泓主任与张泽涛院长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由李明副院长主持,张泽涛院长首先对蒋泓主任一行专程赴我院参加签约仪式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并特别指出,与山东市法律援助处开展的校外实践教学合作对于我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并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均具有重要作用。蒋泓主任介绍了山东市法律援助处近年案件办理情况,指出目前法律援助实践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与我院合作的几条可行路径。随后,双方分别就学生毕业实习、社会实践、法律诊所教育、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学生志愿者服务、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如何具体展开深入合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并达成共识。
图二 双方交流讨论现场
图三 双方合影